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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检测实训基地申报书

发布日期:2021-10-18    作者:     来源:     点击:

十、项目建设后预期效益分析


设备

情况

购置设备台套数

其 中

完好率(%)

=完好无故障设备数/设备总数

旧有设备增购

(台套)

旧有设备替换

(台套)

新设备

(台套)

现状

项目建设后

45

6


45

80

95

教学改善情况

现状

原有各类消防、安防、建筑设备安装及检测类设备27套,能够完成消防工程包含水系统(自动喷淋、消火栓、消防水炮)、通风防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实验实训及部分材料检验检测。但消防检测类设备设施单一零散,仪器设备功能相对落后,数量有限,不能形成完整的安装及检测系统,就目前而言不能发挥应有培训及服务社会检测功能。

建设后

增设45套建筑设备、消防运行及检测类实验实训装置,不仅能够满足中高职在校学生日常教学及实验实训功能,还可为在校学生、社会人员提供消防系统安装、运行、维护、检测及管理培训取证功能。并可以对外提供消防系统检测功能。

十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了以学院分管领导、后勤处、计财处、相关二级学院、纪检监察室为成员的项目建设工作小组,以学院领导为核心的项目实施机构对项目进行决策、审核和督促,同时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项目的申报、方案的制定、质量监督、资金运作、纪检监察等环节的工作,确保项目按时、按期完成,确保项目建设质量,收到实效。

(二)经费保障

本建设项目共计投入建设资金500万元,其中 500万元来源于中央财政,学院做到专款专用,全部用于此项目建设,确保建设项目按目标完成。差额部分由学院自筹资金,保证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三)制度保障

为了顺利完成专项资金项目的建设任务,合理利用项目建设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建设项目目标实现,我院制定并下发了《关于成立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建设项目管理组织机构的通知》(新建职院[2012]37号)、《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新建职院[2012]58号)及《关于调整学院招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新建职院[2013]37号)、《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基本建设工作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和文件,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四)监管保障

本项目实行三级监督管理制度,接受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及纪检监察室的监督,统筹协调建设方案的制定,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学院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在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和监督下,具体负责建设项目的实施,按自治区财政下拨资金实行“统一规划、分类分项预算”的管理办法,严格按自治区政府规定的招投标程序开展和实施各项建设活动,确保建设项目按照计划完成。